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发动各单位引进高水平国际化人才的积极性,提高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现开展2025年度外国专家引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外专项目按人才类项目类别申请。人才类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
二、项目数量
学校推荐项目总计为三项。
三、申报要求
(一)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项目定位:
坚持“四个面向”,引进能够促进原始创新、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条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工作时间:
1. 申报个人专家项目的,专家来华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对于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
2. 对采取远程合作等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参照来华工作时间要求,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黑龙江省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黑科联发[2023]11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项目支持:
获得立项的高端外国专家(团队)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享受相关工作便利和优惠待遇。
(二) “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
项目定位:
深化“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支撑,支持中外创新人才开展科技合作、人文交流、联合研究,提升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水平。
申报条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相关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工作时间:
1. 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1 个月;对于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少于2 个月;
2. 对采取远程合作等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参照来华工作时间要求,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黑龙江省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黑科联发[2023]11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提出经费申请。
项目支持:
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外国专家(团队)享受相关工作便利和优惠待遇。
四、申报说明:
1. 各项目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出申请,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
2. 该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3月5日
六、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申报书5份,佐证材料1份;地点:行知楼845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 项目申报书模板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88060293
张老师手机:13030088033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