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4-25
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调整“五•一” 国际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校的教师资格申请工作能够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哈尔滨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如期、顺利地完成,经研究决定将各学院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间调整如下:
1、5月1日至5日,各学院完成材料的集中收取和初审工作。
2、各学院将审查合格的材料于5月6、7日两天统一报至松北校区理工一号楼(原数学楼)148室做好现场确认。
人事处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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