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3-01
各人事厅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
根据省人事厅专家处有关文件要求,将对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证书进行年检,请各学科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准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并注明出生年月日、职称、行政职务,于3月3日前送至综合实验楼853室(学科管理办公室)。
学科学位处
2010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个人所得税纳税自行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0年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